親愛的民眾您好!
想知道有牌汽機車及無牌汽機車被哪個拖吊保管場拖吊的嗎?
這邊可以查看到拖吊保管場的相關資訊喔...
相關資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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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金協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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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址:新北市樹林區東豐街68-1號 google ma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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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2-8686579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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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真:02-868610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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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時間:週一至週五: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|
交通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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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二高:
請從國道3號高速公路(北二高)下土城交流道 → 右轉中央路三段→ 左轉中華路二段(土城) → (中華中學)左轉城林路→ 上城林橋直行溪城路 → 左轉中華路(樹林) → 左轉八德街→ 右轉東豐街(東豐街68-1號:金協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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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車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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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領車手續:
1.經出示行照或原始車籍資料與本人身分證相符者。
2.非車主須持有委託書或讓渡書、原始車籍資料、本人身分證。
3.繳清拖吊費及貯存保管費:
(1)拖吊運費汽車每輛900 元, 機車每輛200元。
(2)保管費汽車每輛每半日100 元, 機車每輛每半日25元。
(3)廠商收領拖吊及保管費應填寫發票或收據予車主。 |
拖吊流程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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拖吊流程圖說明:
1查報(警察局各分局、派出所本局各區清潔隊)-民眾檢舉>警察局(環保局)>查報有牌廢車。
2通知(警察局各分局、本局各區清潔隊)-警察單位查報張貼限期清理通知(環保單位查報張貼清理公告)>警察單位書面通知車主(警察單位上網登錄查報資料)。
3拖吊移置(廢棄小組、拖吊班及拖吊承商)-拖吊至貯存場。
4公告(警察局各分局、本局直屬隊廢車小組)-廢棄車輛部分由環保局查勤引擎號碼並公告1個月,並由警察局書面通知無牌廢車車主>於公告期限內車主切結領回,需繳交拖吊費及保管費。
5處理(本局直屬隊廢車小組及拖吊承商)-公告期滿未領取之車輛依廢棄物清除。